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技能扶贫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8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措施,支持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以工代训,做好贫困地区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优化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技能扶贫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技能扶贫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技能扶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技能扶贫工作。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52个未摘帽贫困县为重点,采取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积极克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技能扶贫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
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支持广大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将贫困劳动力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通过“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专项培训行动,组织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参加线下培训。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52个未摘帽贫困县加大线上培训免费开放力度,扩大课程免费范围。鼓励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三、支持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以工代训。认真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有关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
四、加大52个未摘帽贫困县技能扶贫支持力度。有关省(自治区)要加大对未摘帽贫困县的支持力度,精准摸排培训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户技能脱贫。当地设有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补贴经费支持;当地没有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的,要加大省内“一帮一”对口帮扶和送训到县工作力度,调剂培训资源,提升培训能力。要积极组织52个未摘帽贫困县的劳动力参加全国扶贫职业技能大赛,展示技能脱贫成果,激发内生动力。
五、做好贫困地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要结合当地产业需求,依托企业和院校,着重选择就业需求量大、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大力开展职业技能评价,积极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主动为本地农村转移劳动者、贫困劳动力等提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服务。
六、合理调整培训补贴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贫困劳动力、农民工培训补贴标准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要向培训需求量大、培训任务重、培训工作好的地区倾斜。
七、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指导技工院校积极招收有就读意愿的贫困地区学生和劳动者、受疫情影响家庭子女、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其子女等,优先招收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指导贫困地区技工院校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学生教学和贫困劳动力等社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八、强化“三区三州”等技工院校建设和对口帮扶。各有关省份和院校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技工教育发展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技工院校建设和技工院校对口帮扶工作。对口帮扶地区和院校要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帮扶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推动落实,帮助提升深度贫困地区技工院校自身发展能力。加大对南疆四地州、西藏等地技工院校支持帮扶工作力度,推进部区共建南疆四地州技工院校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西藏技师学院师资援派培训等工作。
九、优化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技工院校要关心关爱贫困家庭学生,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的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其优先申请资助,做到应助尽助。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采取减免学杂费或给予生活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评定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助学金时,要优先考虑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十、统筹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今年我部将面向贫困劳动力组织开展全国扶贫职业技能大赛、2020年“三区三州”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各地要把扶贫工作相关要求纳入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统筹安排。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要求,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省级及以下线上集训工作,鼓励历届世界技能大赛专家、教练、选手利用线上辅导等方式,对贫困地区加大指导力度。
十一、加强培训与就业工作联动。做好技能扶贫与就业扶贫的信息对接和工作衔接,结合技能提升行动月对账工作,加强贫困劳动力培训情况统计,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培训数据动态更新等工作。发挥平台大数据对技能扶贫工作的支撑作用,按月定期分析平台数据,及时掌握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尚未实行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的省份,要加快系统建设,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培训信息,推动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
十二、积极做好技能扶贫宣传工作。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技能扶贫有关政策和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宣传工作,引导更多贫困地区劳动力走技能成才、技能脱贫之路。统筹利用线上职业培训、技工教育等网络平台,宣传技校学生技能成才先进事迹等。我部依托学习强国技能频道开设“世赛奖牌故事”栏目,推出历届世赛获奖选手先进事迹视频报告,请各地积极组织有关企业职工、院校师生观看。
各地要及时将工作进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报送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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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