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省人社厅和省工信厅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现将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17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省推荐评选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传真:0591-87822374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邮编:350003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
传真:0591-87821785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8号楼527室
邮编:350003
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