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文 号: 闽人社函〔2026〕13号

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6-01-13 10:42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为做好202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工具及相关资料

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使用“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以下简称单机版)软件,单机版安装包分为国产设备版(双击安装版和命令安装版)和Windows版。填报人员根据电脑操作系统选择对应的安装包,具体事宜请查阅“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操作手册”。此前安装该单机版软件,请务必尽快完成安全升级,目前单机版软件最新版本号为V1.0.25.11.16。同时,为确保数据安全,单机版需在非联网环境中运行。单机版安装包、升级包操作手册、报表结构、情况说明模板等资料下载地址:https://www.mohrss.gov.cn/tjdc/tjbbzd/,或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http://rst.fujian.gov.cn/zw/rsxx/),搜索本通知后,在通知的附件下载相关资料

二、统计报表名称及填报单位

(一)202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事业单位PS》由各级事业单位填报(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202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公有经济企业管理PM》由各级公有(集体)经济组织填报。

三、明确有关事项

(一)关于单位编码

从今年开始,各单位须使用规范的单位编码填报报表。请各设区市人社局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36号)精神,明确辖区内各事业单位、公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编码。各省属事业单位、公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编码由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予以明确。

(二)关于填报口径

1.两表共性填报口径

1)报表中的“学历”均为目前个人最高学历,非“第一学历”;“年龄”均为周岁。

2)目前我省事业单位和公有经济企业中无“国际组织”行业,“国际组织”项无需填写。

3)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是指以港、澳、台、外籍身份,通过引进、招聘等方式进入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中央垂管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地方垂管单位的级别按垂直管理单位的层级(级别)填写。

5)严格报表情况说明模板”中各要素填写情况说明,填写的数据务必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

2.事业单位PS表

6填写管理一级至十级、专技一级至十三级、工勤一级至五级以及普通工数据时,只统计在编在册人员,不包括兼职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

7人员所属层级按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所属层级填写。比如,某人在乡镇工作,但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为县级,则其层级应填入县(市、区、旗)级。

8管理人员按照岗位等级填写,而非职员等级。比如,某六级职员聘用至管理七级岗位,填管理七级人员。

9)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PS01)凡配备有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需填写“配备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项;“上年末数据应与上年度本表的“本年末”数据一致,如不一致需说明原因;“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从业人员;“编外聘用人员”指与本单位直接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编外工作人员,不包含经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从业人员以及劳务派遣人员。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PS02“运动员”项为体育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地区情况(中央单位填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地区情况(中央单位填报)续表”为中央单位填报,无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仅指同时聘用在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类岗位上的人员,通常又称“双肩挑人员”。

11按照中央编办制定的事业单位分类表填写PS3、PS8表中事业单位的行业分类。

1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情况表(PS05。填报“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类别”时,仅按照目前专业技术人员所聘岗位填写。

1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减少情况PS06)。上年末总数项的数据应与上年度本表的“本年末实有数”项数据一致,如不一致需说明原因;“公开招聘”指通过考试、考察等多种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工作人员,不含编外人员;“任命”指未经公开招聘,直接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任命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内设机构负责人;“交流”指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办理了调入(出)手续,调到(调离)本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在本(外)单位挂职的工作人员;“政策性安置”主要指部队转业(复员)军人按照国家政策予以计划安置;“仅岗位变动”指本单位正式在册工作人员因岗位类型或岗位等级变动导致数量变化;“开除”指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如果同时办理了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手续,仅在开除项填写,不能同时在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项重复填写;“年末实有退休人数”指扣除已死亡的历年累计退休人员总数。

1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情况表(PS07“应届毕业生”仅指当年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参加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指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招聘的人员;“考察”指仅进行考察未通过考试形式招聘的人员;“专项招聘”为新增项,据实填写。

1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表(PS08“本年度变化”指经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核准增加或减少的岗位数量,无变化不填写。

16)聘用合同订立表(PS09“目前未订立聘用合同”有且仅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1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表(PS10岗位培训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因此,PS10表中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参加岗前培训人次数量应分别与PS7、PS7.1表中招聘上述人员数量大致相当或略多;此处统计的培训是指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各类培训;层级是指受训对象的层级,并非培训组织方或授课人的层级。

1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申诉情况表(PS11区分依据《政务处分法》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作出的处分,据实填写。

3.公有经济企业管理PM表

19)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增加、减少情况PM01)。“上年末总数”应与上年度本表的“本年末实有数”一致,如不一致需说明原因;“实有数与应有数之差”应为“0”,如不是“0”需说明原因;受到开除处分的同时办理了解聘手续,仅在开除项填写,不能同时在解聘项重复填报;“本年末实有退休干部总数”指扣除已死亡的历年累计退休干部总数。

20)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工勤技能人员分地区情况表(PM09中央单位填报,无需填写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根据历年报表的审核情况看,以下几个方面的数据需重点复核:

1PS2PS8表中管理人员岗位等级与区域层级不符合正常对应关系。比如,地(市、州、盟)级存在管理三级或三级以上人员,可能有误,也可能市属高校存在等。

2PS2表中部分专技人员学历较低,比如专技二级人员学历为高中及以下,可能属实,主要发生在文艺等领域。

3PS2.1表中女性工勤人员年龄在60岁及以上。多数为数据错误,也有部分属实,比如存在人事争议拒绝退休等

2.PS报表新增的校核关系:

4)PS3.1表PS2、PS2.1表中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十三级人数相等校核关系

5PS6.1表中各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本年末实有数与PS2、PS2.1表中的对应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数相等校核关系

6PS7、PS7.1表内,同一岗位同一等级实际招聘人员数为来源之和。

7PS6、PS6.1与PS7、PS7.1表间关系,应满足PS6、PS6.1表中同一岗位同一等级、同一层级通过公开招聘本年度增加人数等于PS7、PS7.1表中实际招聘人员数。

8PS9.1表中,同一等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正式在册工作人员数量应等于PS2、PS2.1表中的数量各层级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劳务派遣协议数量应分别等于PS2.1表中对应层级编外人员数量、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9PS10表中,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人员培训人次合计数量应为4类培训人次数之和,而非4类培训人次数之和再加上参加学历学位教育人次。

3.数据上报要求:

请在系统中勾选“是否带下级数据”复选框,并在“单位级数”中选择“带下2级单位数据”,进行数据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阅研操作手册填报人员务必认真阅研《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操作手册》,熟悉“综合调查统计系统单机版”的功能、操作流程、浏览器版本要求和电脑配置要求等,正确进行数据处理。

(二)加强指导、严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视情开展业务培训或组建临时工作专班,确保统计工作有人抓、专人做;要对接收的报表数据与上年度数据进行人工比对和审核,并通过统计软件自带逻辑性、合理性审核后再进行数据汇总、报送,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三)加强沟通、按时报送。填报过程中随时做好数据备份,遇有业务问题及时咨询沟通;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属事业单位、公有经济组织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本地区或本系统数据汇总后生成后缀“.jat”格式的文件,与“报表情况说明”电子版发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箱:zjc@rst.fujian.gov.cn。统计报表和情况说明的纸质材料各一份(用A4纸打印,统计系统“工具”栏有“封面表样打印”功能,封面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通过EMS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12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人:缪传辉,电话:0591-87856021;技术咨询电话:010-64029545,400-103-118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