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在职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遗属申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并退还)。申请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在职死亡人员遗属待遇申领表》;(二)参保人死亡材料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有死亡材料时不需要签承诺书);(三)委托公证或继承公证材料(需发放至继承人、遗属银行账户且个人账户继承额超过5万时需提供);(四)《申领取死亡待遇承诺书》(需发放至继承人、遗属银行账户且个人账户继承额未超过5万时需提供);(五)参保人本人档案(需确认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时提供);(六)办理人的身份证件(个人申报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