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我省现行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天数是多少?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5-02-25 22:24

  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具体应按照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