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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上限如何确定?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5-02-25 21: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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