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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称证书补办需要材料如下:1.个人补发证书申请(应包含证书号、身份证号、个人联系电话,落款处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省直单位加盖各主管厅局人事部门公章,地市的加盖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公章);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补办高级职称证书的,上述材料共一套报我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电话:0591-83568375.三、补办中级职称证书的,上述材料齐备后向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申请,由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向所在设区市人社部门申报(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所属厅局向省人社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