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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处 发布时间 : 2024-04-25 11:53

  一、背景依据

  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明确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41号)。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省实际,充分发挥企业用人主体作用,坚持“需求导向,以用为本”,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强化校企合作、产训结合,打造产教评用有机融合的高质量产业技能生态链,为新型工业化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技能保障。2024年,全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次,培养高级工及以上5万人次。

  三、实施期限

  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鼓励建立实训基地并扩大培训辐射,引导中小微企业灵活培训,支持企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举办全省技能大赛,激发企业职工创新创造活力。

  (二)支持企业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力度,2024年新评选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0个,在已建成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内评估推荐30个发挥作用突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补助经费。对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人才奖项的评选。

  (三)支持产业技工教育联盟发展。鼓励头部企业、技工院校等加入技工教育联盟,聚焦急需紧缺和新职业工种,广泛征集、引进、开发特色生动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或课程,鼓励技工院校探索工学交替的新办学模式。

  (四)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基础能力建设。依托技师学院(含高级技工学校)建设10个职业训练院,在产业企业职工工作或生活集中区,打造20个职业技能提升实训基地,在产业链头部企业培育遴选30个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各类各级培训基地要积极主动对接市场需求,加大急需紧缺工种培训供给,更好满足企业和劳动者的多样化培训需求。

  (五)统筹各类群体职业技能提升。支持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重点项目重点群体“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

  五、主要创新点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创新机制、夯实基础,重塑1套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供需对接、部门协同、激励保障、信息支撑4项机制,统一培训教材、补贴政策、办班管理、评价规范、基地建设5类标准,构建“145”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模式。

  六、注意事项

  1.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人社部门落实总牵头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人才现状和需求,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予以重点支持,总工会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工作调度,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2.各地要及时发布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及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要加强经费统筹,制定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培训评价补贴政策配套方案,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见证补贴”直补企业制度。

  解读处室:职业能力建设处

  解读人:郭鸿、何春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1-87547266、8767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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