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出台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2025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工作要求,参照2024年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特印发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省重点产业分布,支持各地因地制宜,2025-2026两年新增建设70个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其中家政、养老、护理服务实训基地10家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重点产业行业和我省急需紧缺工种的技能人才培养矩阵和推广网络。
三、实施期限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止。
四、主要内容
该《通知》主要包括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申报条件、遴选备案程序、项目补助方式、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和工作要求五个部分内容。
(一)基本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为大中型企业,优先支持工信部门公布的现有龙头企业、龙头培育企业和福建省制造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企业;对申报省级家政、养老、护理服务产业链龙头企业实训基地的单位,还须符合申报前一年的营业额超500万元、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培训专用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条件。同时,还明确了组织管理体系(其中的具备开展企业自主评价的资质或条件,指企业已备案成为自主评价机构,或具备备案成为自主评价机构条件)、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校企合作方面的条件要求。已建成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不重复申报。
(二)遴选备案程序。包括项目申报、评审和备案三个环节。一是项目申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省属国有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原则上每个设区市建设基地数量应等于《福建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分配数量。二是项目评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同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确定项目推荐单位并向社会公示。三是项目备案。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将项目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分别报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备案。备案截止日期为6月底,逾期不报视为无申报项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发文备案。
(三)项目补助方式。明确新建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建设当年建设资金补助金额,以及2025-2026年两年建设期任务目标、验收要求和建设补助资金拨付方式。同时,也对2024年全省已建的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验收要求和建设资金补助方式进行明确。
(四)补助经费使用范围。明确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的使用范围和不得使用的六个方面具体支出。
(五)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类指导、提升项目绩效、全面考核评估和加强资金管理等五个方面,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验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五、主要特点
明确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可面向本企业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并对产业链的上游、中游、下游企业的内涵进行细化,要求各基地申报单位在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中列出产业链头部企业上下游企业名单,便于规范上下游企业的确定,明确培训和评价服务对象。
六、解读处室:职业能力建设处
解读人:何春芳、郭鸿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1-87674286、8754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