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力促进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4〕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25号)等文件精神,特印发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明确了各地属地责任、高校主体责任、稳岗扩岗政策保障、人力资源服务供给、鼓励毕业生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引导基层就业、支持创业创新、技能就业、服务保障、部门协同和工作推进等10个方面共23条举措。
(一)落实各地属地责任。强调多渠道拓宽岗位资源,落实岗位集中发布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发挥带头稳岗作用。
(二)压实高校主体责任。要求各高校落实“一把手”工程,深化“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办好校园招聘活动。
(三)强化稳岗扩岗政策保障。实施企业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表率带头,支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 就业公共服务。
(五)鼓励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按3000元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六)积极引导基层就业。引导城乡基层就业,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稳定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创新实施地方基层服务项目,鼓励面向县域重点产业就业。
(七)支持创业创新。发挥创业扶持政策的引领作用,提升创业服务,办好创业活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八)强化就业能力提升。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落实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实施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和求职能力实训,深化“扬帆计划”等实习活动,组织开展就业见习。
(九)提升服务保障实效。兜牢困难帮扶底线,加强家庭、就业“双困难”毕业生“一对一”帮扶,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加强求职困难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要求高校向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各地为异地求职毕业生提供短期免费住宿或发放住宿补贴,加强就业宣传引导。
(十)加强部门协同和工作推进。落实挂钩服务高校促就业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适时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服务指导。
三、特色亮点
(一)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一是明确各地属地责任。强调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负责制,落实岗位集中发布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压实高校主体责任。要求各高校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服务工作队伍建设,深化“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全力确保“两个100%”。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和工作推进。创新建立省直部门挂钩服务高校机制,适时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服务指导。
(二)突出市场化就业导向。一是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将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范围扩大到社会组织,落实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原则上省内国企整体招聘毕业生规模增加10%,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二是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发放入职中小微企业3000元岗位补贴。通过双向支持,提高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意愿。
(三)加强就业能力提升。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根据毕业生需求提供针对性职业培训,帮助毕业生实现一专多能,提高就业竞争力。
(四)强化求职服务保障。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的毕业生,所在高校可为毕业生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要求各地创造条件,盘活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异地求职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短期免费住宿或发放住宿补贴,解决毕业生求职的后顾之忧。
解读单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解 读 人:刘瑜琳
咨询电话:0591-8781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