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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处 发布时间 : 2025-07-04 11:04

  一、背景依据

  2025年3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0号),提出“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突出培训后实现稳定就业、充分就业的实效性,对高质量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2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打造“匠心技能”职业技能培训品牌,破解“有活没人干”的难题。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再次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作为2025-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针对近年来培训领域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度创新、模式优化等多种方式,切实强化培训供给质量,提升培训开展针对性和培训促就业效果,支持引导广大劳动者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二、目标任务

  以建立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为引领,以服务产业发展为目标,重点围绕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社会事业发展需求,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企业参与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大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2025年至2027年,全省力争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0万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不低于35%。

  三、实施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止。

  四、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4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

  (一)推行“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下而上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转移转型就业和培训意愿;以需求为导向,动态更新调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强化培训项目清单管理;通过备案、遴选、招投标、揭榜挂帅等方式,优化培训资源供给,确定培训承训机构;规范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实行开班备案、过程监督、结果考核制度,落实“一项目一方案”原则,提升培训针对性;加强训后续跟踪服务,为参训学员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

  (二)打造“匠心福建”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围绕“匠心福建”,积极培育打造有地方优势特色、培训数量大、就业效果好的培训品牌,可以“地名(企业名)+职业(工种)名称+培训”等通俗易传播的方式命名。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与劳务品牌双向联动的融合培育机制,通过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促进劳务品牌发展壮大,通过培育劳务品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质量升级。

  (三)提升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水平。支持各类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牵头打造技能生态链,为本企业、上下游企业和生态链内部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评价。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工学一体化中心、产业学院、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院校。深入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带动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形成“职工增技、企业增效、产业升级”正向循环。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每年遴选50名左右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

  (四)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人社统筹、部门推进、分类实施”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同。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管。在线上平台设置培训专栏,公开培训信息导航图,提供查询等便捷服务。加强就业服务,及时推送就业信息,帮助参加培训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政策宣传,及时总结宣传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优秀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引导带动更多培训项目提升培训知晓度。

  五、主要特点

  一是以“技能照亮前程”为统领,分群体和行业实施系列专项培训计划,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直通车工程、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等,着力破解“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问题。

  二是针对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培训后促进就业效果不够理想等传统问题,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为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赋能。

  三是打造“匠心福建”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以“地名(企业名)+职业(工种)名称+培训”等通俗易传播的方式命名,打造一批有地方优势特色、培训数量大、就业效果好的培训品牌。

  解读处室:职业能力建设处

  解读人:陈伟彬、郭鸿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1-87612629、8754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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