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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提升创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八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发布时间 : 2025-07-17 11:09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提升创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基本特点、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进一步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印发本《通知》

  二、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5〕12号)

  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加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1号)

  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

  三、基本特点

  《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实施落实创业支持政策、加大创业融资支持、提供公共创业服务、强化人力资源支持服务、提升创业孵化载体服务质量、健全创业大赛工作机制、注重创业意识培育、选树创业促进就业典型等八条措施,不断健全创业支持体系,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个方面提升创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一)政策支持方面

  一是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资助、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和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等政策,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二是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符合条件的,按招用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三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四是落实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单户授信上限可提高至5000万元。五是支持各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

  (二)创业服务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高效办结个人创业“一件事”,为创业者就地就近提供高效服务。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建设和运营,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推动公共创业服务数智化。二是打造“马兰花”创业培训品牌,支持各地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能力素质。三是持续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对接服务。四是支持创业主体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职称评审,按规定给予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申请认定高级职称。五是推动省委人才办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获奖者按相当层次纳入省级人才计划予以认定支持。构建“1+N”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格局,建设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

  (三)创业孵化方面

  一是支持各地加强对辖区内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的指导,健全创业孵化绩效评价机制,适时公布创业孵化载体名录。二是完善“培训、孵化、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推进各类创业孵化资源集成服务。三是探索建立重点孵化项目库,遴选成长型创业项目或定期征集成长性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项目,在一定周期内给予“跟踪陪跑”帮扶。

  (四)创业活动方面

  一是鼓励各地举办“中国创翼”、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青春之歌”等各类赛事,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质企业,集聚创业资源,推动优秀项目落地转化。二是鼓励各地募集创业实践岗位,组织重点群体创业者到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参加实践锻炼,积累创业经验。三是完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创业教育体系,增强大学生创业精神。四是广泛开展创业宣讲活动,开设公益性创业科普讲座,激发各类劳动者创业意识,培养创新思维。五是依托各级主流媒体和人社部门“网、微、端、刊”等平台开设创业专栏,加强对创业促进就业典型的挖掘和宣传,营造全社会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解读处室: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政策咨询电话:0591-8752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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