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5-00052
- 文号: 闽人社函〔2025〕11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5-05-13
各设区市人社局、工信局、应急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拟向社会公开征集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组建全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三)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四)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从事专业主要包括:煤矿安全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类、化工安全类、金属冶炼安全类、道路运输安全类、消防安全类、其他安全类。
(六)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七)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或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2年以上;资格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八)在职在岗(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程序
各设区市、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组织开展入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
(一)凡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准确填写《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两份,并附上职称证书送所在单位推荐盖章;
(二)所在单位根据人事隶属关系将推荐表和推荐人选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提交设区市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
(三)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统一填写《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推荐入库委员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和推荐人选职称证书复印件寄送至省应急厅人事处,上述材料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同时分别发送至省应急厅人事处、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省工信厅人事处电子邮箱。
三、咨询联系方式:
(一)省应急厅人事处:
联系人:黄斌 徐光荣
联系方式:0591-87515912,87826912
电子邮箱:fjakyzjk@163.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
(二)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0591-87857057,fj87856021@163.com;
(三)省工信厅人事处:0591-87551913,zhigb@gxt.fujian.gov.cn。
(四)设区市职改办:
福州:0591-83351484;厦门0592-2858701;漳州0596-2024742;泉州0595-22135541;三明0598-7506628;莆田0594-2289533;南平0599-8866569;龙岩0597-2529121;宁德0593-2822243;平潭:0591-23162594。
附件:1.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2.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推荐入库委员汇总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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