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9-2021-00155
  • 文号: 闽人社办〔2021〕19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1-12-08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1-12-09 17:20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宣传工作,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1〕35号),现将我省开展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宣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128 

   

   

  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宣传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更好地维护港澳居民在内地的社会保险权益,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决定从2021年11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专项宣传季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宣传内容 

  以《暂行办法》为主要内容,以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指南宣传短片和宣传折页为主要载体,全面宣传港澳居民在内地参保政策和办事流程,促进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1年11月)。印发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专项宣传季活动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部署专项宣传季活动各项工作,确保各地市于12月中旬前启动宣传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2021年12月)。根据实施方案,突出精准宣传的目标,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有计划有步骤抓好工作落实。 

  (三)宣传攻坚阶段(2022年1月)。侧重做好符合条件且有参保意愿的港澳居民内地参保工作,并对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前期准备 

  1.制作宣传产品。以人社部《港澳居民内地参保宣传折页政策要点》为蓝本,结合我省实际,补充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经办相关问题,确保内容准确、完整、细致。省社保中心负责协调省税务局、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厦门市社保中心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并负责折页设计及印制。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可因地制宜,在了解和尊重港澳人员的语言、生活和文化习惯的基础上,开发港澳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和纪念品,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意小礼品,提供有温度的宣传服务。 

  2.明确宣传对象。省社保中心负责联系人社部社保中心,争取获取我省持有居住证的港澳人员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居住证号码、居住证核发时间、居住证有效期、居住地址、手机号码。同时利用业务信息系统,提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港澳人员信息,分发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各地可结合实际,深入港澳居民较为集中的企业园区、街道社区、村(居)入户走访,摸清港澳人员在本地区的分布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找准宣传对象,为做好精准宣传提供有力支撑。 

  (二)抓好组织实施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特别是港澳籍居民相对比较集中的城市要成立工作专班,要在充分调查本地港澳籍人员分布情况和相关诉求的基础上,精心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逐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及时报送宣传活动的典型案例、特色做法、工作亮点等方面的素材。省社保中心负责会同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负责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落实工作。 

  (三)落实宣传工作 

  以人社部宣传短片、我省印制的宣传折页为主要产品,采取线上和线下宣传结合,采用“点对点”等方式推动宣传向基层一线延伸,突出精准宣传。 

  1.线上宣传:挖掘利用现有宣传资源,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政务APP上发布消息或分集播放宣传、宣传问答 

  2.线下宣传:利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发放宣传折页、持续滚动播放宣传片;在港澳居民较为集中的区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通过举办小型座谈会、专题宣讲等方式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送政策”活动;借助同乡会、社团组织等力量,以港澳居民较为熟悉的方式加强文化交流,推动参保政策宣传,提供有温度的宣传服务,力求将参保政策精准宣传到每一位在内地就业居住的港澳人员。 

  3.点对点宣传:积极争取通过公安出入境管理等有关部门获取数据,对在闽工作居住的港澳人员进行短信推送,实现参保政策精准宣传。 

  4.创新宣传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协调本地主流媒体刊载(播)港澳居民内地参保主要政策及经办流程有关规定、新闻通稿等,做好审核把关和相关保障服务,探索构建立体化、全方位、宽领域的整体宣传格局,形成有声有色、同频共振良好宣传效果。 

  (四)做好解释工作 

  同步安排政策咨询,做好政策宣传后的答疑解惑工作。港澳居民内地参保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要在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设置咨询服务台,抽调熟悉政策的业务骨干进行“面对面”答疑解惑。要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如微信、微博等线上渠道设立“港澳居民参保咨询服务”专栏进行在线交流互动,开辟咨询热线,及时解答港澳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和解决港澳居民的关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港澳工作,是关系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国家统一大业、保障“一国两制”方针行稳致远的重要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宣传工作抓实抓细、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港澳居民内地参保政策专项宣传活动,主动协调港澳台工作部门、行政部门和宣传管理部门,调动和汇集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为宣传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三)注重舆情管控。各地在工作推进中要严守宣传工作纪律,对外按照统一口径提供相关信息,同时要会同相关宣传和网信部门密切关注舆情变化,积极主动正确引导舆论,防止出现负面的舆论炒作。如遇重大情况和苗头性倾向,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省厅有关处室(单位)。 

  (四)总结经验成果。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成果和经验,并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宣传工作总结报告及《统计表》报省社保中心。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以港澳居民参保政策宣传为契机,将政策宣传与动员参保有机衔接,区分人员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未参保港澳居民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不断扩大港澳居民在内地参保的覆盖面。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跟踪宣传活动期间各地新增港澳居民内地参保人数,检验各地的宣传成果并适时通报。 

    

  附件:港澳居民内地参保专项宣传季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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